3)第1185章:“头七”之“收获”_天地任我行之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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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好让魂魄顺着这趟“天梯”上天。

  《魏书》云:“又诏自始薨至七七,皆为设千僧齐,令七人出家”。《北史·胡国珍传》曰:“国珍年虽笃老,而雅佛法,及薨,诏自始薨至七七,皆为设千僧斋”;《北齐书·孙灵晖传》:“从(南阳王)绰死后,每至七日及百日终,灵晖恒为绰请僧设斋。”

  “佛经”《瑜伽轮》谓人生有“六道轮回”,在一个人死此生彼之间,有一个“中阴身”阶段,“如童子形,在阴间寻求生缘,以七日为一期;若七日终,仍未寻到生缘,则可以更续七日,到第七个七日终,必生一处。”《地藏菩萨本愿经》曰:“若能更为身死之后,七七日内,广造众善。能使是诸众生永离恶趣,得生人天,受胜妙乐,现在眷属,利益无量。“所以,在这七七四十九天中,逢七举行超度、祭奠。

  民间还有一种说法,即人有“三魂七魄”,死后一年去一“魂”,七天去一“魄”,三年则“魂尽”,七满则“魄”尽,所以要过“七期”和“三周年”,即“守孝三年”。还有另外一说法是,死者从去世之日算起,在49天内,每隔七天,“阎王”们就要审问亡魂一次,故“七期”又称“过七灾”。

  人死后头七返家探视一说最早出自《西藏度亡经》,即《中阴救度密法》。而民间“烧七”习俗也与之类似,故“烧七”又称“做七”、“守七”、“七祭”。就是从死者去世之日算起,每七天为一个祭日,称为“头七”、“二七”、“三七”、“四七”、“五七”、“六七”、“末七”,共计49天。有人认为,“烧七”习俗来源于“生缘说”,大约在佛教传至东汉后到南北朝这段时期内形成,从唐初起突破信众范围,走向世俗化。

  在“烧七”时,丧家要在大门口挂白纸灯笼,表示家有重孝。“头七”在家设灵牌,焚香明烛,供献酒肴祭奠,下余“六七”都到坟地花费纸钱。一般以一、三、五等“单七”祭礼较隆重,亲友皆至,孝子要“哭灵”;至于二、四、六等“双七”,则亲友不必来。孝子只烧纸钱、不哭灵,称为“空七”。尤以“三七”和“末七”最重要,每逢这两个“七”日,亲友都要到坟上烧纸祭奠,孝子也要大哭一场。在“五七”或“六七”忌日,其家属请僧侣或道士做法事超度,遍请亲友前来参祭。“末七”又称“尽七”,丧家大都要请来僧、侣們诵经礼忏,亲友也要送冥币、香、纸、大蜡、金银斗等“明器”祭奠。

  凡间百姓们认为“烧七”若与夏历的“初七”、“十七”、“廿七”相逢,谓之“冲七”或“犯七”,认为亡魂“逢七有灾,冲七有难”。时至今日,在关中的耀县和陕南的丹凤县,除认为“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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